各辅导员、班主任: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校学发[2008]7号)文件精神,现就2007―2008学年度辅导员和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班主任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闫祖书
副组长:吴继东 刘小林
成 员:王 力 樵淑银 刘俊盈 吕夕超 王 昌
二、考核范围
2007―2008学年度在岗的所有专兼职辅导员和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在岗的所有班主任。
三、考核内容
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主要包括思想品质(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等方面)、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敬业精神与团队协作意识)、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内容,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
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由学生民主评议(40分)、学院评议(40分)、学校评议(20分)三部分构成。
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由学生民主评议(50分)、学院评议(50分)二部分构成。
班主任工作考核由班主任自评(10分)、学生民主评议(45分)、学院(系)评议(45分)、附加分(含加分和扣分)四部分构成。
四、考核程序及工作进程
(一)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
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程序及工作进程如下:
1、辅导员自评(6月11日-13日)。辅导员对照考核内容撰写书面述职报告。
2、学生民主评议(6月14日-17日)。学院随机抽取辅导员负责年级或专业40名学生代表(其中普通学生代表不少于20人),按照有关要求完成辅导员民主评议及评议结果汇总工作。
3、学院评议(6月18日-22日)。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学院评议工作并完成评议结果汇总。
4、学校评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专职辅导员在学工部二楼会议室述职,准备书面述职材料15份。述职要简明扼要,根据学校考核评议有关内容进行逐项汇报,每人5分钟。学校抽调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听取汇报进行评议。
6、确定考核结果(7月1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民主评议、学院评议、学校评议结果,确定最终考核等级。具体考核标准为:每部分得分超过该部分总分的85%者为优秀,得分在85%-65%者为合格,得分在65%以下者为不合格;三部分考核均为优秀且全校考核总排名位于前20%者,最终考核等级为优秀,其中一部分考核为不合格者最终考核等级为不合格,其他情况者最终考核等级为合格。
7、申报待遇(7月2日-7月3日)。根据《黄金城hjc30vip5678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条例》要求,符合申报相应待遇条件的辅导员填写《黄金城hjc30vip5678专职辅导员享受待遇申请表》,7月3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三份)送学工部教育管理科。
(二)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
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程序及工作进程如下:
1、辅导员自评(6月11日-13日)。辅导员对照考核内容撰写书面述职报告。
2、学生民主评议(6月14日-17日)。学院随机抽取辅导员负责年级或专业40名学生代表(其中普通学生代表不少于20人),按照有关要求完成辅导员民主评议及评议结果汇总工作。
3、学院评议(6月18日-22日)。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学院评议工作并完成评议结果汇总。
辅导员工作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等级直接定为不合格:
(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行政拘留或党纪政纪处分者;(2)请事假时间累计在一个月以上者;(3)在工作中不服从组织调配、拒不接受工作任务者;(4)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年度考核者;(5)由于工作不深入、不到位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事件者;(6)对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者。
专职辅导员考核不合格者,由学院指定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与本人谈话,限期改正;兼职辅导员考核不合格者,下年度不得再次聘任。
(二)班主任工作考核
毕业班班主任的考核以班级学生文明离校和就业指导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毕业班学生中出现酗酒、打架、摔酒瓶等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者,该班班主任考核等级直接定为不合格。考核程序及工作进程如下:
1、班主任自评(6月11日-15日)。班主任对照工作考核内容,形成书面述职报告。
2、毕业班班主任的就业指导工作实绩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公布的初次就业率为准。
3、毕业班学生中出现酗酒、打架、摔酒瓶等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者,该班班主任考核等级直接定为不合格。
非毕业班班主任工作考核程序及工作进程如下:
1、班主任自评(6月11日-15日)。班主任对照工作考核内容,形成书面述职报告。
2、学生民主评议(6月16日-21日)。学院(系)组织各学生班开展学生民主评议及评议结果汇总工作,学生民主评议参与人数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80%。学工部、团委将选派工作人员抽查院(系)学生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情况。
3、6月22日-6月26日,学院评议。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开展学院评议,完成各项评议结果汇总、确定考核等级。学生民主评议得分低于27分者考核等级直接定为不合格,考核等级优秀者的比例不得超过20%。
班主任工作考核不合格者,由学院指定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与本人谈话,提出改正意见,下年度不得再次聘任。
五、工作要求
1.学院成立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周密策划,精心安排,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
3.辅导员、班主任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分别对本学年、本学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能在工作总结中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4.学生民主评议得分低于27分或未完成思想工作面对面约谈任务者考核等级直接定为不合格,考核等级优秀者的比例不得超过20%。
5.各位班主任务必于6月18日上午12:00前将班主任日志、《班主任自评表》等材料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4、各位辅导员6月23日前将书面述职报告连同电子文档(书面述职报告需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一)、(二)、(三)书面文件及表(三)的电子文档一并报学工部教育管理科,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考核。
附件:黄金城hjc30vip5678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班主任自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