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系):
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规范研究生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全面推进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根据“黄金城hjc30vip5678研究生学位授予管理工作量化考核办法”(校研发[2006]85号)精神,现就2009年研究生学位管理量化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09年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学院(系)均须参加考核。
二、指标体系
按照校研发[2006]85号文件精神,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学位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学校对原“黄金城hjc30vip5678研究生学位授予管理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打分表)”(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进行了补充修订,制订了新的指标体系(见附件),共包含有关学位管理工作8个方面,设43个考核项目,总分值4000分。
三、考核办法
2009年研究生学位管理量化考核工作将按照新的指标体系,采取各单位自评、学校组织现场检查与研究生院工作记录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学院(系)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在2009年1月-12月期间的学位授予管理工作进行量化考核。
考核实行扣分制。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单位考核成绩进行评比,对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要求
研究生学位授予管理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学位授予管理量化考核工作是我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也是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措施,希望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准确把握政策尺度,严格执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标准,公开、公正、科学、规范,高质量完成学位授予工作。
附件:黄金城hjc30vip5678研究生学位授予管理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打分表)
研究生院
二��九年五月八日
附件: 1、 附件黄金城hjc30vip5678研究生学位授予管理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打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