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减轻因价格上涨等因素给贫困学生生活带来的影响,依照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规定,经研究,学校决定继续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一次性临时伙食补贴,用于解决贫困学生的生活困难问题,补贴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对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特殊生活补助费(对生源地为重灾区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工作将在下学期初进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临时生活补贴资助对象为我校认定的2008-200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或近日家庭发生突变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
二、资助及评定标准
本次临时生活补贴标准分800元、500元和200元3个等级,班可根据临时生活补贴分配金额(临时生活补贴金额分配见附件1)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确定各等级资助人数。
1、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可以享受800元生活补贴
①我校认定的特困学生,受到各种资助后,目前生活还存在明显困难者;
②因自然灾害致使家庭经济遭受重大损失致贫的困难学生。
2、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可以享受500元生活补贴
①我校认定的特困学生,受到各种资助后,目前生活仍存在一定困难者;
②因自然灾害使家庭经济遭受损失,困难加重的学生。
3、目前生活还存在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200元生活补贴
二、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本人申请: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黄金城hjc30vip5678奖助贷补减申请表》(附件2),并在申请表右上角注明饭卡卡号,并由班级评审初步确定补贴等级,班级填写2009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4月24日-4月26日)
(二)学院评审: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申请,对其进行审查,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及补贴等级,并予以公示3天,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予以重新审查。(4月27日-4月30日)
(三)学校审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院系的初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将临时生活补贴统一打入学生饭卡中,将特殊生活补助费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
三、注意事项
严禁将生活补助用于请客、抽烟、网络游戏等不良消费,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学校有权追回资助金,并取消该生一年内享受资助的资格。
各班于4月26日下午15-17点将材料交到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到dongwukejixueyuan@hotmail.com。
附件:
黄金城hjc30vip56782009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金额分配表.xls
黄金城hjc30vip5678奖、贷、助、补、减申请表.doc
黄金城hjc30vip56782009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汇总表.xls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