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已被学院待录取的所有非在职考生不签协议,但都须调考生档案,考生要与学院保持联系,注意接收我校调档函。
没有享受奖学金的考生,应支付第一年培养费,考生须在2008年5月9日前缴清第一学年培养费肆仟元整(4000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陕西分行杨凌支行 帐 号:308826095288093001 汇款地址:陕西杨凌 收款单位:黄金城hjc30vip5678 汇款时,考生须在汇款备注栏中注明学院、专业、研究生姓名,款汇后如须查询请拔打电话:029- 87082209,87082792。 享受奖学金的考生学费从奖学金中扣除,不需再另交学费。 黄金城hjc30vip5678研究生院 200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