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
根据学院资助工作安排,为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等4项社会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称及评选要求
(一)“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学院注册在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研究生。评选名额7人,每人5000元,其中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专业6人,渔业发展专业1人。
2.评选条件
(1)读研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助学金”的不得再次申请。
(2)成绩优良:硕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平均80分以上;博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均在75分以上;
(3)科研能力强:在科研活动中表现良好,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取得具有一定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或在学术理论方面有一定见解,在全国核心期刊等刊物上发表有高水平论文;
(4)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学校及院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
(5)日常行为表现好: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国家法律及所在院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嗜好,无处分记录;
(6)本学年已获得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除外)的学生,原则上不再予以评定。
3.需提交材料
(1)《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
(2)论文、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3)学业成绩单(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6)《2023-2024学年度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二)溢多利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学院注册在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研究生。优秀研究生评选名额10人,每人2000元;优秀研究生干部5人,每人2000元。
2.评选条件
(1)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无课程不及格,无违纪和学术不端行为;
(2)具备严谨求实的学习和科研作风,实践能力强;
(3)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且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4)优秀研究生干部参与评选学生需在学年内担任校、院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包含班长、支书)及以上学生干部,表现优秀。
(5)本学年已获得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除外)的学生,原则上不再予以评定。
3.需提交材料
(1)《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
(2)论文、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3)学业成绩单(原件);
(4)《2023-2024学年度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三)奥特奇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学院注册在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研究生。评选名额硕士研究生5人,每人2000元;博士研究生4人,每人3000元。
2.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团结向上,遵守各项国家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集体,能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2)热爱所学专业,有致力于畜牧业生产科研的理想与抱负,能灵活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从事社会生产实践,并具有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类创新项目、社会实践、学院文体活动,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社会影响及优异成绩者优先考虑;
(4)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除上述基本条件外,如提交与饲料添加剂应用、动物营养和动物遗传育种等方面的应用性研究试验设计或综述(未发表)参与评审,将优先考虑;优秀的试验设计,经研究联盟管理委员会研究,可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完成实验项目;
(5)本学年已获得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除外)的学生,原则上本次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3.需提交材料
(1)《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
(2)论文、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3)学业成绩单(原件);
(4)《2023-2024学年度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四)天康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学院注册在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研究生。评选名额6人,一等奖学金1人,每人5000元;二等奖学金5人,每人2000元。
2.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团结向上,遵守各项国家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集体,能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2)热爱所学专业,有致力于畜牧业生产科研的理想与抱负,能灵活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从事社会生产实践,并具有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本学年已获得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除外)的学生,原则上本次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3.需提交材料
(1)《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
(2)论文、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3)学业成绩单(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 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6)《2023-2024学年度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二、评选过程
1.学生申请(11月30日-12月1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材料提交班级评议小组;
2.班级推荐(12月2日-3日):各研究生班成立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推荐人的书面材料提交学院;
3.院系审核(12月4日-11日),学院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1.2022 -2023学年应知应会测试成绩不合格者、青年大学习学习率低于90%者、学院健康打卡通报次数超过5次(不包含5次)者不得申请各类奖助学金;个人最多同时申请两项社会类奖学金。
2.各类奖学金申请表均一式两份,打印手写,请各班级按照要求严格审查材料并严禁使用订书钉。
3.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4.社会类奖学金评定标准在各类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参照《黄金城hjc30vip5678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评选优先考虑工作表现情况。
5.各研究生班级须将各申请人的论文等证明材料于12月3日16:00前交到动科楼118办公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于12月3日12:00前以班级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nwafudkxsb@163.com,不接受个人申请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中共黄金城hjc30vip5678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