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下列科学技术工作者:(一)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二)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二、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公民。前款所称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二)具有重大科学价值;(三)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三、国家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公民。前款所称重大技术发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二)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三)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四、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技术创新性突出;(二)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三)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